澎湖的美,將永遠映在我們心中。
無論離開多少年,總是還是會想念那艷陽、那海水、那既強烈又挾帶海水的東北季風,可能偶爾還會出現那一位老船長。由於這樣的牽掛,使得在台南擁有許多事業的劉姐一直想再這樣一個自己生長的地方開設他人生中第二家民宿,他想把澎湖的美,分享給更多的人,他想把他故鄉的點滴呈現在眾人的面前。於是集結了居住在澎湖的表妹及友人,開始了這麼樣一段實現夢想的故事。
我們的夢想,從馬公市文化路12-2號開始。這是劉姐的家,從小住在這裡的家,經過多年後,他選擇從這裡開始,融合了他的成長、他的創意,經歷了時間的流逝,把當初因為學習而離家所習得的所有技藝,一一化成元素,魔法般的把不起眼的一般住宅,幻化成美麗又極具特色的民宿。
現在,我將邀你們一起來跟我們寫入更多關於馬公市文化路12-2號的故事,有你們的參與,將更加豐富我們的內容。我們要你們一起來驗收、體驗我們的夢想,一起來感受我們無比的特色,相信將會給你們無窮的驚喜。
匯款.&.房價.&.包棟説明
{訂房訂金專屬帳戶}
*匯款銀行戶名:劉正隆
澎湖縣馬公第二信用合作社(民生分社)
銀行代碼:223
帳號:00025-15-0236230
*[匯入訂房總額之30%~50%預付訂金]
●訂房
*旅客先訂妥來回機票或船票.確認住宿日期在線上或來電訂房。
‧訂房後一日~三日內,若無匯款動作完成~將電話通知[取消訂房]。
‧[取消訂房]不予保留並開放[候補]訂房遞補。
●更改訂房
‧入住前三日內,恕不接受更改或保留訂房。
‧訂房之同筆資料可更改乙次,更改後恕不接受取消訂房。
(但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可保留訂房[半年內]再更改乙次)
●取消訂房及住宿
‧房客於住宿日當天取消訂房及住宿退房,賠償住宿費用總金額100%。
‧房客於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賠償住宿費用總金額50%。
‧房客於住宿日前第2日至20日內取消訂房,賠償住宿總金額40%。
‧房客於住宿日前第21日至45日之前取消訂房,賠償住宿總金額30%。
{房客之訂金:如需保留半年或至清境玩皮家族民宿使用.}
*此取消訂房規定乃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公告之條例相關規定為主。
●特殊取消訂房處理(因不可抗拒因素,可保留時間:半年.)
‧如預定民宿之所在地~於住宿當日遇上颱風、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
(以本民宿所在地縣市政府發佈狀況為判定準則)可辦理退款。
<<訂房程序及注意事項>>
●訂房專線:
{傻風旅店:06-9268183} {呂小姐:0921291678}
●匯款後請將匯款證明單或收據傳真至*06-9267433*並註明
住宿日期、訂房者姓名、聯絡電話、住宿房型、匯款金額、住宿成員
(請註明大人,青少年或兒童、幼兒)
●傳真完成訂房程序後請電話聯絡並確認完成~
{傻風旅店:06-9268183} {呂小姐:0921291678}
{亞太電信:0985150411}
*本民宿訂房以匯入訂金後完成傳真為準,恕不接受"口頭"訂房。
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請於住宿前三天來電再確認並盡速匯款!
●匯款銀行
局號:澎湖縣馬公第二信用合作社(民生分社)
銀行代碼:223
帳號:00025-15-0236230
戶名:劉正隆
[訂房請於三日內先匯入總額之30%~50%(預付訂金),若未付訂金者,則不予保留訂房]
<<其他>>
‧未維護您訂房之權益,務必確實填寫訂單各欄位之資料,本網站保有對不實訂單(訂單資料不實或錯誤,經電話聯絡均無法確定訂單內容者)逕予取消之權,費用已繳者不再另外退還。
‧訂房三天內無傳真匯款證明單或收據者,取消訂房不再另外確認通 知,費用已繳者不再另外退還。
※ 以上資料但若有異動皆以民宿告知的最新資訊為主。
◎ 匯款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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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手機: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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