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澎湖,海是非常的親近,菊島海岸線長約
300公里,由珊瑚礁岩及玄武岩組成,每到盛夏繽紛之季,陽光、沙灘、藍天、大海皆是隨處可得,當您身處於此,猶如天邊勝境之遇,當您心處於此,猶如頤美夢幻之境,也因如此本民宿定名為遇境民宿。
澎湖菊島之境很難以言語充份闡述,
只有請您拋開塵囂及緊湊的城市步調,來一趟遇境之旅,好好享受與陽光、沙灘、藍天、大海的緊密結合,品嚐道地的生猛海鮮,觀賞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及海底美景,屆時澎湖菊島之得天獨厚將永現於您的心中。
「遇境民宿」為響應澎湖縣政府低碳節能政策,
即日起不主動提供盥洗用品及用具,請自備,如有特殊狀況需要,請洽本民宿櫃檯,謝謝。房內皆有「分離式冷氣、32~42吋電視、無線網路、獨立乾溼分離衛浴、冰箱、熱水壺、茗茶包。」
訂房須知
一、請於上午8:00至晚上11:00來電0919-200248訂房
,並說明住房日期、天數、人數及性別(以利準備房務用品)。
二、經人員確認訂房後,請於三個工作天內,以匯款或轉帳方式繳付房價50%
之訂金,否則視同取消。
三、匯款人務必保留匯款或轉帳之收據,並於匯款後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告知客
服人員以下資訊:帳號末五碼、金額、姓名、住房時間、經確認後、始完成訂房程序。
四、民宿提供機場(碼頭),接送機(船)服務(七人內一車為限),有需要之
房客請於訂房時告知航班(船班)班次及到、離時間,以便安排。
五、為維護住宿品質,房間不得超員入住,但七歲以下兒童不在此限,唯仍應於
入住前告知。
匯款帳號 / 採ATM金融卡轉帳:
匯款行庫:馬公中正郵局
銀行代碼:700
銀行帳號:02410061108962
匯款戶名:林裕境
住房須知
歡迎您來到「遇境民宿」,為維護住宿的品質及安全,特訂住宿規則,請共同遵守。
一、住宿旅客請於下午3:00後辦理住宿登記,上午11:00前退房。
二、室內請脫鞋並置於鞋櫃內,換穿室內拖鞋,室內拖鞋請勿穿至戶外。
三、大廳為共同使用空間,使用後請保持清潔,書報雜誌等物品閱畢請歸回原處,私人物品勿留置大廳內,大廳設有飲水機,請多加利用。
四、晚上11:00後請勿大聲喧嘩,以免影響其他旅客及週遭鄰居安寧。
五、嚴禁攜帶寵物入內,並請勿於室內吸煙、打麻將,以免影響其他住宿旅客。
六、為響應環保,本民宿不主動提供盥洗用具請自備盥洗用具,若有需保險套請至櫃台索取。
七、請勿任意移動室內擺設(如床鋪)。
八、請勿在室內使用瓦斯爐或電磁爐等危險物品,並請隨手關燈、冷氣及節約用水。
九、離開房間時,請隨手將房門鎖上,貴重的物品請自行小心保管;退房時,請
務必繳回房門的鑰匙。
十、本民宿可代為安排導覽人員、旅遊行程及代客訂汽(機)車服務。
請把民宿當成您自己的家一樣愛護,並期盼您常回來看我們!
謝謝您的合作,祝旅途平安順心!
遇境民宿主人敬上
退房須知
民宿收取訂金不得逾約定首日房價30%。旅客解約時,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
一、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
二、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70%。
三、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50%。
四、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40%。
五、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30%。
六、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日前取消者,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20%。
七、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
註:若因颱風(須中央氣象局發佈澎湖陸上颱風警報),且澎湖縣宣佈停止上班上課,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或無條件退還。
※ 以上資料但若有異動皆以民宿告知的最新資訊為主。
◎ 匯款資料 ◎
銀行/郵局及分行名稱:
※銀行/郵局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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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手機: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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